民眾講壇探討舊樓重建業權比例

意見倡設第三方仲裁保障權益
26/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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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委員會日前通過,將舊樓重建業權百分比劃分為四種情況,按照樓齡以及涉及公眾利益等因素,分別有100%、90%、85%三種比例。對此社會有不同聲音,認為比例太高或太低、意見莫衷一是。民眾建澳聯盟今日主辦第33期「民眾講壇」,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出席探討舊區樓宇重建業權比例問題。

出席論壇的時事評論員梁啟賢認為,無論重建業權比例設置是高是低,總會有小部分業主不同意重建,建議政府當局參考香港做法,設立第三方仲裁機制,在過程中進行協調、保障小業主的權益。此外,之前的舊區重整委員會曾經提出,要在重建的社區中派駐社工機構,協助該區居民進行搬遷、了解新環境等,梁啟賢希望都市更新委員會日後要多加注意。

北區社諮委許龍通認為,要按照每一棟樓宇的業權比例去收樓較為困難,政府可以考慮進行劃分區域,不同區域設定不同的重建業權比例,相信可行性會較高。許龍通指出,居民會擔心收樓重建後自己獲得的補償不足以購買新樓,建議政府日後設定「樓換樓」、「呎換呎」等政策,或者給予居民合理水平的補償,可以有效提高業主重建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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