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作業新要求

先認可 後註冊
20/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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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認可 後註冊

行政會完成討論《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同及註冊制度》法律草案,建議社工作業需先取得認可資格,再進行註冊,如完成高等院校本科課程則可轄免考試。

法案提及的「認可資格」由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處理,註冊手續則由社會工作局處理。社專會的成員主要由來自政府及社會服務範疇的代表或個人組成。註冊後具三年有效期,註冊如需續期,須參與一定時數的持續進修活動。草案生效後,在所有私人實體提供服務的現職社工必須在一年內申請資格認可和註冊。

草案亦具有過渡安排,對僅中學畢業同時具有兩年制社工課程文憑,且最少累積十年相關服務工作經驗的現職社工;以及具三年制高等院校社工課程文憑等,可在一年內申請資格認可及執業註冊,考慮到作為過渡措施,草案規定法律生效日起三年內,資格認可的申請人一律豁免認可考試。

社工資格註冊手續,將由社會工作局負責。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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