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申請只計算10月單月收入

四議員批非真實反映收入情況
17/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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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議員批非真實反映收入情況
四議員批非真實反映收入情況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林倫偉、梁孫旭及李振宇向特首反映社屋申請的月均收入計算的問題,李靜儀聯同工聯權益委員會副主任甄民捷及一名求助的市民下午代表四人到政府總部外遞信。

求助人單小姐解釋,自己月薪為6,240元,平日每天超時工作四小時才達月薪9,000元左右,上月因在三個強制性假日工作而得到補償及交通津貼,令該月收入超出單人家庭收入上限,導致不能申請。她稱,自己60多歲還要工作,想自力更生,但租樓已用去半份人工,很需要申請社屋。

李靜儀表示, 明白當局設定收入和資產限制確保社屋協助到低收入人士的目的,但今次只能申報10月收入,實際上會令本來正是社屋援助對象的低收入基層僱員,因單月收入稍增而失去申請資格,有違政策原意。 她指出,事實上今次社會房屋申請表的 《社會房屋申請-收入及資產淨值聲明書》中,收入申報是使用「平均月總收入」,可見原意是容許申報平均月收入。她希望特首及有關當局參照以往的做法,採用能更客觀掌握居民真實收入情況的計算方式,容許居民選擇申報至少最近六個月的平均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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