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鴿」涉保險賠償逾38億

曾水浸商戶訴稱買水險被拒
23/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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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水浸商戶訴稱買水險被拒

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委員萬美玲(下圖)表示,8.23「天鴿」風災後,截至本月15日,保險業界共接獲3,031宗涉及財產保險、水浸及意外損失賠償,涉及金額38.1 億元澳門幣,約佔預計風災總損失114億元的30%。其中,水浸和意外損失約有1,497宗,涉及損失金額36.6億元,工作意外保險索償80宗,涉及金額306 萬元。中小企陸續大部分都已獲賠償,已賠償個案約1,500宗,涉及金額兩億元。另外半數個案正在跟進中,主要涉及大型設施、酒店、博企,評估損失需要公證和提供文件皆需時,受損物資如玻璃等也需要待供應商報價。

金管局行政委員會委員萬美玲昨日出席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有聽眾反映保險公司不受理曾受水浸商戶購買「水險」,萬美玲表示,現時本澳自然災害保險需求不高,產品設計多不涉及颱風水浸等自然災害獨立險,只作為附加險。低窪地區水浸損失比較大,保險公司受保意欲不高,產品價格相對較高。當局正研究購買水浸及颱風險情況,現正收集資料及將進行下一步內部研究。

「天鴿」風災衍生大量水浸車,有聽眾就水浸車及停車場保險表示關注。萬美玲表示,停車場責任險屬非強制性保險,每間保險公司承保範圍不同,現時汽車「全保」與停車場責任險不同,若是停車場本身要負責作出賠償,因此需要後者分擔風險至保險公司。該險種類似汽車「第三保」,由管理公司估算確認投保額,萬一有事故則按照最高投保額計算。至於是否包括自然災害中的損失,要視乎管理公司有無做到防洪措施及建議車主做預防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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