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門只能提建議

胡祖杰:《防火規章》太過時
29/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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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祖杰:《防火規章》太過時

議員胡祖杰關注《防火規章》及警員設備等問題。他指出,現時本澳防火規章已經實施超過20年,笑言權責部門與消防部門都是「犯緊法」。他指出,消防局現時只是一個技術意見部門,並非權限實體,往往消防部門根據已批准的法例去給予建議,批給權留給工務等權責部門批給,這經常造成技術部門與權責部門意見不一的情況,而且現時防火設備上日新月異,要有新的規章才可落實。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時指出,十分贊同胡祖杰議員建議,而現時《防火規章》,法律太舊,亦希望有關法律盡快出台。

胡祖杰指出,現時的《防火規章》太過老舊,難以確實落實。(李國星攝)

此外,黃少澤早前稱要購買對講機,他認為警方購買幾十部對講機只在新年時用得上,認為與鄰地「共用」會是更好的辦法,例如前日有議員提出購買裝甲運兵車,亦可以向珠海借用,在緊急時使用。黃少澤回應,購買對講機會與其他部門協調運用,在有災難或大型活動時可調動使用,至於「共享」設備,他稱相關區域合作正在商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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