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今早審理議員蘇嘉豪涉及「加重違令罪」案件。法官在庭上指,由於蘇嘉豪早前就立法會議決中止他的議員職務向中級法院申請中止效力保全程序;鑑於中級法院對其中止效力保存程序的決定或會暫時恢復蘇嘉豪的議員職務,若中級法院若同意採取保全程序,蘇嘉豪將不能接受審訊,代表現時的審訊期間作出的決定或會被視為不當執行而不產生效力,影響今次的案件聆訊。
檢察官在庭上表示,若聆訊繼續,將需承擔被視為不當執行的風險,辯方律師亦同意有關觀點,並表示有意放棄申請中止效力保全程序,但法官無理會。因此,初級法院作出批示,押後案件審訊,待中級法院有判決後,再另定審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