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圖右)、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左),以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中)等16人,2014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的刑事藐視法庭案,昨(1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黃之鋒被判囚三個月,黃浩銘被判囚四個月15日,法院不准兩人保釋等候上訴。兩人傍晚由囚車押走,即時送到荔枝角收押所服刑。岑敖暉則被判囚一個月,緩刑一年,罰款10,000元(港幣,下同)。
其餘13名被告分別被判監一個月至兩個月,緩刑一年至18個月,並判最高15,000元罰款。 (互聯網圖片)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圖右)、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左),以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中)等16人,2014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的刑事藐視法庭案,昨(1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黃之鋒被判囚三個月,黃浩銘被判囚四個月15日,法院不准兩人保釋等候上訴。兩人傍晚由囚車押走,即時送到荔枝角收押所服刑。岑敖暉則被判囚一個月,緩刑一年,罰款10,000元(港幣,下同)。
其餘13名被告分別被判監一個月至兩個月,緩刑一年至18個月,並判最高15,000元罰款。 (互聯網圖片)
黃之鋒認藐視法庭判囚三個月
黃之鋒認藐視法庭判囚三個月
戴耀廷黃之鋒等29人認罪
黃之鋒三人獲刑七至13.5個月
判囚4至10個月
分別判囚四個月及五個月
澳全職專才最高補貼六萬元
互聯網普及率達77.5%
深合區首批六澳青雙創基地授牌
「北上」單牌車破200萬輛次
「海基二號」成功下水
商務部向世貿組織提訴
北上336市搭巴士地鐵照「嘟」
車輛整體通關效率提升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