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討論《社屋法》修訂案

建議區分社屋入住特殊及例外情況
09/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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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區分社屋入住特殊及例外情況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8)日繼續審議《社會房屋法》修訂案,主要就第九條中允許入住社屋的特殊情況和例外情況,社屋申請者的年齡、身份限制等問題展開討論。

法案中建議設例外條款,例如遭受自然災難急須安置的家庭,可以毋須符合社屋申請條件,獲行政長官批准後,即可安排入住預留的社屋單位。一常會主席何潤生表示,一常會認為應區分容許入住社屋的特殊情況和例外情況,如遇上天災等特殊情況,可由行政長官決定不完全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團入住社屋;如申請家團有返貧現象或經濟薄弱等例外情況,則可由局長或司長決定。

另外,何潤生稱,一常會認為若社屋申請人必須年滿23歲,則毋須再列明申請者不得為全職學生,但目前未有定案。(陳宇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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