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引述「廣場大媽」:

願嘗試轉至祐漢活動中心跳舞
30/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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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嘗試轉至祐漢活動中心跳舞
願嘗試轉至祐漢活動中心跳舞

民政總署建議街坊使用民署轄下祐漢活動中心的多功能室舉行唱歌跳舞活動。民署表示,近日繼續與於祐漢街市公園唱歌及跳舞的市民會面,並介紹祐漢活動中心的設施以及有關申請使用的方法,鼓勵市民使用活動中心進行唱歌及跳舞等活動。同時,民署於公園增貼告示提醒市民,若產生滋擾噪音可能會被檢控。

民署先後多次與於祐漢街市公園唱曲及跳健康舞的市民溝通,並一同到祐漢活動中心視察,向其介紹中心的設施,並詳細講解場地借用申請方法及使用守則,鼓勵她們轉至活動中心進行唱歌及跳舞等活動。大部份人士態度積極,表示會嘗試轉換至活動中心。此外,民署亦於祐漢街市公園增貼告示加以提醒市民,禁止在公園內進行發出騷擾噪音的活動,否則可被檢控罰款澳門幣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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