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大棄嬰案內幕揭開

為24萬元贍養費 薄情翁仔乸都拋棄
30/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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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年約十個月大男嬰,被遺棄在台山巴波沙大馬路一個商場事件,司警調查後迅速拘捕男嬰生母,揭發是一宗「父女」婚外情不倫之戀,被捕男嬰生母是一名27歲已婚香港梁姓女子,但與一名60多歲本澳男子發展婚外情,一年多前在北區一單位同居,十個月前誕下男嬰,惟本月中開始兩人感情亮紅燈,因撫養費問題爭執,男嬰慘成「人球」,三度被遺棄,幸及時被發現,現時獲社工局協助照顧及入住院舍。

司警昨日透露案情稱,被捕梁姓27歲港女報稱在香港已婚,無業;澳男60多歲,報稱現時單身,至於過去有否結婚及子女則不得而知。澳男與港女約三年前認識,縱使兩人年齡相距如父女的30多年,以及女方在香港已結婚,但仍發展一段不倫之戀的婚外情。

兩人相戀後,由今年初開始,女方搬入男方位於北區的自置物業,期間每次只要來澳,男方亦會包上女方的起居飲食和花銷。兩人約十個月前更誕下男嬰,本應老來得子,喜上眉梢。惟蜜月期過後感情破裂,本月中開始二人感情亮紅燈,過去攤慣手板的女方數次就撫養男嬰的贍養費要求男方每年「過數」24萬元(即每月二萬元),但被澳男拒絕,結果每次都是大吵大鬧不歡而散。

男嬰變「人球」輾轉多人照顧

可憐的男嬰慘變「人球」,被父母推來推去,輾轉交由多名親友照顧。本月中,港女與澳男在香港再因贍養費問題起爭執,港女要求每年24萬元,澳男不肯就範後,港女子一怒之下將男嬰交給男方後揚長而去。澳男不願當「帶子洪郎」,帶子回澳後立即到珠海將男嬰交給港女胞妹照顧,但未幾港女又將男嬰接回。

本月25日,男女雙方再在珠海商討贍養費不果,港女再度獨自離開,澳男只好將兒子交給住在台山附近港女居於本澳的34歲胞姊照顧。但當日,港女胞姊帶同男嬰前往治安警察局求助,聲稱受朋友所託照顧男嬰,但卻與朋友失去聯絡,其後帶同男嬰離去。

男嬰被發現已遭遺棄一小時

翌日(26日)晚上, 怒氣沖沖的港女到胞姊家中接走男嬰,以嬰兒車推至附近巴波沙大馬路新城市商業中心商場內,致電要求情夫接手,但由於當時澳男並沒有接聽電話,於是將男嬰放於商場輾轉告知澳男友人後便離開,直至當晚約7時被途人發現男嬰被遺棄及報警。警方到場將男嬰接走,估計被人遺棄近一小時。

港女於26日晚上將男嬰遺棄在巴波沙大馬路新城市商業中心商場。 (劉凱輝攝)

置於嬰兒車被遺棄在商場大堂電梯口。 (陳宇東攝)

嬰兒車上留下嬰兒用品,甚至有一樽相信剛開好不久的奶。(劉凱輝攝)

港女當晚將男嬰棄於商場後再次出關北上珠海,前(28)日晚上8時許經關閘入境被治安警拘捕,方知闖下大禍。司警到場將其拘捕,她承認作案,昨日被押送前往檢察院處理前淚如雨下,司警以「棄置或遺棄」罪將移送檢察院偵辦,一經罪成可處一至五年徒刑。

被捕港女姓梁, 昨日被以「棄置或遺棄」罪移送檢察院。 (劉凱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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