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碗是否評為文物未有定案

當局下周將公布諮詢總結報告
07/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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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下周將公布諮詢總結報告

文化遺產委員會前(5)日在沒有通知傳媒採訪下召開平常會議。會後發出新聞稿稱,大部分委員不建議將路環荔枝碗船廠片區評定為文物。文化局昨(6)日下午就此舉行記者會解釋。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稱,出席文遺會的委員有17位,當中14位不建議把荔枝碗評為文物,大部分委員擔憂荔枝碗船廠片區評為文物後,需花費巨額公帑修復十多間船廠,而且會對活化造成制約。

文遺會在前日會議上,委員14對3不建議將荔枝碗船廠片區評定為文物。 (資料圖片)

梁惠敏解釋,委員會普遍認同荔枝碗船廠片區需要進行活化再利用,以更好延續該區在景觀上及體現造船工藝上的價值,發揮其作為文化資源的作用,從而達至更大的社會效益;然而,亦有部分委員憂慮船廠片區倘評定為文物後,需受《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範,不一定有利於活化。

文遺會憂需巨額公帑修復

她稱,綜合委員意見,主要認為若荔枝碗被評為文物後,需要大量公帑作修復,實際上以荔枝碗的情況,在工程技術上無可能做到百分百的原貌修復。此外,委員傾向荔枝碗船廠片區需要活化,展示昔日造船工藝之餘,亦可提供休閒旅遊的活動空間,甚至加入消費元素,若一旦被評為文物,將難以加入相關的休閒設施及元素。

文化局局長穆欣欣表示,自去年12月展開評定工作,諮詢期間有80%公眾建議荔枝碗船廠片區評為文物。她強調,局方目前需整合分析收集到的意見,現階段荔枝碗船廠片區未完成評定程序,對荔枝碗是否評為文物未有最終決定。

對於文化局表示以公眾利益以及對委員的尊重為由,決定不公開傳媒採訪文遺會平常會議。有傳媒質疑若以「公眾利益」為由更加應該公開予傳媒採訪,穆欣欣回應指,因當局會統一公眾及文遺會對荔枝碗的相關意見再稍後公開,「避免率先報道以致言論上有偏頗」,故決定不公開予傳媒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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