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影響】瑞典新法生效

不涉暴力的性行為亦可構成強姦
02/07/2018
17043
收藏
分享
不涉暴力的性行為亦可構成強姦
不涉暴力的性行為亦可構成強姦

受「#MeToo」風潮影響,瑞典將「凡是未獲對方明確同意的性行為」列為強姦,新法例於當地周日(1日)正式生效。過往在瑞典要起訴一個人強姦罪名,他必須在和受害人進行性行為時行使暴力和作出威脅,但在新法例下,只有雙方以口頭或肢體語言表示同意下,才屬自願性交,其他情況均屬強姦。若其中一方對此未明確表態,另一方需證明對方願意進行性行為,否則可能犯法。有參與立法的法官表示,「大家當然毋須煞有介事地說『我願意』,或性交前在應用程式上按下『同意』之類。只要是身體上主動自由地參與已是一種授權。」

反對新法人士批評,法例需要法官憑個人判斷,其中一方有否對另一方作出授權,但政府則繼續為新法護航,指「#MeToo」風潮清楚顯示還需作出很大努力,打擊社會或職場上的性騷擾和性暴力。

瑞典去年發生逾7,000宗強姦案,較前年增加一成。今年5月,瑞典國會以257票贊成,38票反對通過有關法案。新法例引入疏忽強姦及疏忽性侵犯兩項新罪名,最高可判處入獄四年。而在瑞典干犯強姦罪最高可判監六年,如受害人未成年,刑期最高可達十年。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