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聘用?假投資?

移民制度疑被濫用 廉署轟貿促局「形式審查」
03/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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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制度疑被濫用 廉署轟貿促局「形式審查」
移民制度疑被濫用 廉署轟貿促局「形式審查」
移民制度疑被濫用 廉署轟貿促局「形式審查」

廉政公署由於近年不斷收到「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有關的舉報和投訴,有跡象顯示相關政策在制度和實施層面皆存在問題,廉政專員因此批示就貿易投資促進局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的內部程序進行專案調查,並於昨日公布調查報告。

報告指出,貿促局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申請時,欠缺嚴謹的審批及查核機制、部分獲批項目投資金額過低或過於側重不動產投資;在審批「技術移民」申請時,同樣存在審批問題,包括逾百申請人長期不在澳門以及有人透過虛假聘用取得臨時居留等問題。

廉署報告稱,調查發現貿促局在審批時,對投資項目涉及的金額和落實情況欠缺嚴謹的審批及查核機制,當中有28宗個案不符合投資150萬元的標準,佔總數15.07%。另外,廉署又批評,部分「重大投資移民」項目過於側重不動產投資。廉署認為,不排除有人將購買不動產包裝成重大投資項目,「假投資、真置業」,最終目的是取得澳門的居留權,貿促局不能僅因申請人購置了不動產便視為重大投資,不僅偏離吸引重大外來投資的立法原意,且與特區調控樓市的政策背道而馳。

廉署又發現,貿促局對於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一般只作形式上的審查,沒有認真考究文件的真偽及求證事實的真相,亦沒有派員到申請人報稱的公司營運地點進行核實。

核實工作疏忽 文件真偽不查

廉署更發現存在申請人報稱的公司實際沒有運營或停止運營、報稱的公司地址丟空多時或挪作他用等情況,但貿促局曾表示該局僅是一個行政部門,並沒有稽查和執法的權限,難以進行全面查證。廉署認為,作為負責審查「重大投資移民」申請及建議批准的部門,局方有核實申請文件真偽及對項目落實進行巡查的義務。

廉署調查並發現,貿促局在審批「技術移民」申請存在多個問題。其中多個「技術移民」的申請人欠缺專業學歷、專業背景與工作職位不符,又或從事的職業非屬管理或專業技術性質等情況;有申請人只列舉自己過往的工作經驗,但並未提交任何證明文件,貿促局在未加核實的情況下,便在意見書中直接引用申請人自稱的工作經驗及年資,通過申請。

通過虛假聘用 騙取臨時居留許可

廉署曾分析600多個「技術移民」申請人的出入境資料,發現逾100人在獲批臨時居留後長期不在澳門,或每年留澳時間很短,當中有人每年留澳時間不足十天。經深入調查發現,當中存在申請人實際工作與獲批職位不符、從事的工作與澳門無關等情況,有違吸引專業管理及技術人員促進澳門經濟及社會發展的立法原意。此外,廉署更發現有「技術移民」申請人涉嫌透過虛假的聘用關係,騙取臨時居留許可。例如有申請人長年不在澳門,卻從經營狀況不佳的公司每月收取豐厚的薪金,涉嫌虛構職位及僱傭關係。

根據貿促局網站上的資料,在2008年至2017年,該局共收到「重大投資移民」申請574宗,經審查後批准186宗,獲批准臨時居留的人數為410人;同期,貿促局共收到「技術移民」申請5,039宗,經審查後批准3,296宗,獲批准臨時居留的人數為5,376人。

廉署建議修法堵漏洞

廉署總結表示,特區政府應及時修法堵塞制度層面的漏洞,並繼續優化制度吸引人才來澳發展,不能因為現時審批存在一些問題便質疑移民制度的成效或者否定制度的意義,澳門的發展不能排斥引入外地專才。同時促請貿促局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申請時應嚴格把關,最大限度確保申請程序和審批結果的公開透明,才能防止審批過程中出現不規則甚至違法情況。

移民申報亂象一覽

零售批發公司變桑拿浴室 申報項目「風馬牛不相及」

廉署在調查中發現有申請人的實際投資項目與申報的投資計劃「風馬牛不相及」。例如申報從事不鏽鋼及建築材料零售及批發業務的貿易公司,由於並未在澳門經營鋼材生意,為達到投資計劃承諾的投資金額,在臨時居留續期前以澳門幣600萬元購入了一間桑拿浴室作為投資項目的落實,並因此獲貿促局批准續期。而且先後有四名申請人以該項目為依據申請臨時居留,平均每個申請人的投資額為澳門幣150萬元。此外,由於該項目屬於「重大投資移民」審批,可惠及家屬,因此除四名申請人外,尚有18名家團成員獲批臨時居留。

鋼材建築材料與桑拿浴室「風馬牛不相及」。 (互聯網圖片)

貿易公司股東實為沓碼仔? 23名本地職員 19名不上班

廉署報告中,有人曾透過自己持股的貿易公司,為自己申請外地僱員身份並獲得批准。之後又設立一間經營酒類出入口及零售貿易的公司,以此申請「重大投資移民」並獲批准。但實際,該名申請人實際在賭場從事「沓碼」,名下公司申報聘用的23名本地僱員中,有19人並未於該貿易公司任職。公司實際沒有營運,公司地址丟空。

報館副總編輯年薪48萬 每年在澳時間最多十日

某人以一間報館總經理兼副總編輯的身份獲批「技術移民」,聲稱月薪酬為澳門40,000元。然而,該報館的報紙僅為不確定期發行的周報,每份定價約為澳門幣兩元,每年的發行量約4,000至5,000份。

經調查發現, 該報館的老闆及社長的年薪僅為60,000元,但是申請人的年薪卻高達48萬元。按照申請人與報館簽署的聘用合同 ,其工作地點位於澳門北區某大廈的地鋪, 每天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但經廉署查閱該名申請人自2013至2017年的出入境紀錄, 發現其每年在澳的時間最多僅有十天,種種跡象顯示有關的聘用關係並不存在。

(互聯網圖片)

有人涉嫌虛構聘用關係 年薪比任職商號年利潤高

廉署在調查中發現,有「技術移民」個案申請人涉嫌透過虛假聘用關係騙取臨時居留許可。例如有人在澳門修讀設計課程,但以一間經營電子產品零售商號的「業務拓展經理」身份申請「技術移民」,在臨時居留續期時,又報稱為該商號的「行政總監」。根據聘用合同,該申請人的月薪為澳門幣50,000元,但是根據申報文件,其任職商號前一年的稅後利潤總額僅為澳門幣52萬元,且經廉署調查,該申請人長期不在澳門,該商號員工從未見過或不知道該名「行政總監」的存在,商號東主亦未能提供其薪金的支付證明,聘用疑點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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