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布料被控十罪

最高或面臨20年監禁
03/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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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或面臨20年監禁
最高或面臨20年監禁

涉嫌挪用國家一馬發展基金的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今(3日)下午在寓所被反貪委員會人員拘捕,帶返委員會總部調查。據星洲網報道,納吉布翌日(4日)將在吉隆坡法庭大廈第四樓的第二刑事地庭,面對包括刑事失信、洗黑錢和貪污等十項控罪。一旦刑事失信罪名成立,納吉布將面臨監禁二至20年、鞭刑及罰款。

報道指,新任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將親自率領檢控團隊,負責納吉布的提控工作。提控程式將在地庭最資深法官拿督再納阿比丁面前進行,之後移交第一刑事高庭,由法官拿督阿茲曼承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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