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老店評定

開始接受申請
17/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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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不少老店不僅是澳門人的集體記憶,也是澳門文化的重要名片,然而許多老店卻因經濟模式的轉變要面臨歇業的命運,如何保護一代人的回憶,令澳門本地文化得以傳承,就是當局重要的課題。澳門特色老店評定委員會自昨(16)日起開始接受申請特色老店評定,申請評定的商號需為商號或商標創立達40年,並經營超過30 年以上的老字號,且符合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服務具澳門地域特色、具良好信譽、得到廣泛社會認同及非特區庫房債務人等條件。特色老店扶持小組將召開四場講解會,介紹有關評定工作。

澳門特色老店評定委員會主席、經濟局局長戴建業表示,特色老店是澳門的重要品牌資源,特區政府十分關注本澳特色老店的發展,並把協助特色老店改善經營環境及開拓商機納入《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的工作當中。經濟局將全力支持「澳門特色老店評定」工作,透過「特色老店」這個澳門標誌性品牌,令更多居民及旅客認識澳門優秀老店的歷史及價值,讓特色老店得以傳承和創新發展。

戴建業稱,當局去年與連鎖加盟商會簽訂「特色老店扶持小組」合作協議,並制定評定準則,而評定委員會由政府、工商、專業服務和學術界別組成。小組將會持續邀請潛在特色老店商戶及協助報名。他稱,首批特色老店的申請料年底完成審批工作,未來會視乎情況再次啟動申請。

會上有與會者關注到,若有商戶曾向經濟局申請「天鴿」風災特別援助計劃,會否因借過政府的錢而導致該商戶失去申請資格。經濟局副局長劉偉明解釋,政府庫房債務人是指稅務執行處欠款人,申請特別援助計劃的商戶並不屬於庫房債務人。他並提到,如有需要庫房債務人證明,只要商戶負責人同意經濟局取得有關資料便可。

今次的申請由昨(16)日起至9月28日截止,有意申請者可在期間內親臨位於澳門廣場十樓C座的「澳門特色老店服務中心」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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