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破獲一宗巨額信任濫用案,一名鄒姓節電能源公司員工,私下兌現僱主預先簽名支票,挪用港幣18萬7,800元公款,以用作償還私人債務,被司警控以「相當巨額之信任之濫用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嫌犯姓鄒,男性,澳門居民,59歲;案中的香港男事主為一家節能電源公司股東,該節能電源公司於2015年開始在澳門運作,他委託案中鄒男管理公司事務。
本年4月,事主發現鄒男私下兌現自己預簽的公司支票(支票須由鄒男和事主簽署才可兌現),並將有關款項據為己有。於是到司警局報案求助,司警隨即展開調查。
據相關銀行的資料顯示,證實鄒男已提取相關款項。故司警之後要求鄒男接受調查,鄒男亦承認有關罪行。(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