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

特首選委增市政機構兩名代表
13/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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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選委增市政機構兩名代表
特首選委增市政機構兩名代表

立法會全體會議以27票贊成、4票反對,一般性通過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將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第四界別的50個名額分配相應調整,將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由16人下調至14人,並增加兩名市政機構成員代表。上述兩名市政機構成員代表分別由市政管理委員會及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自行選舉產生。

(編輯:麥敏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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