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親信干政案,今日(24日)早上在首爾高等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朴槿惠的刑期由24年增加至25年,以及罰款200億韓圜(約1.45億澳門幣)。
在一審判決中,朴槿惠因縱容「閨密」崔順實干政,以及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等多項罪名,被判監禁24年及罰款180億韓圜(約1.3億澳門幣)。隨後檢方提出上訴,要求加重判罰,因此該案進入二審階段並改為由首爾高等法院進行審理。(編輯:譚素敏)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親信干政案,今日(24日)早上在首爾高等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朴槿惠的刑期由24年增加至25年,以及罰款200億韓圜(約1.45億澳門幣)。
在一審判決中,朴槿惠因縱容「閨密」崔順實干政,以及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等多項罪名,被判監禁24年及罰款180億韓圜(約1.3億澳門幣)。隨後檢方提出上訴,要求加重判罰,因此該案進入二審階段並改為由首爾高等法院進行審理。(編輯:譚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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