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在任行政長官出庭作證

​梁振英就黃毓民擲杯案作供
19/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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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就黃毓民擲杯案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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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在前年行政長官答問大會,向特首梁振英擲水杯,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黃毓民在庭上否認襲擊罪。當控方提出傳召梁振英作供時,黃毓民一度反對,認為梁振英作為特區首長,身份特殊,證供並不可靠。

梁振英是控方第一證人,是首位在任行政長官就刑事案件出庭作證。以證人身份出庭的梁振英表示,記得當時自己有議員向他掟紙張和示威紙牌,其後聽到身後有玻璃碎裂聲,從聲音大小,感覺非常接近自己及撞擊力度大,定一定神後意識到自己無受傷,又指過去都有立會議員破壞秩序,但只是擾亂秩序,但今次有玻璃杯擲過來,加上撞擊力度大,令他震驚。梁振英又指,擔心自己和其他人受傷,他當日拾起玻璃碎片,返到禮賓府交給警員保鑣。梁振英承認,今次是首次主動報案,表示「任何一個受襲的當事人,都有責任向警方報案。經司法程序,疑人應繩之於法。這是市民責任,亦是對香港法治的尊重」。

控方簡單提問後,無律師代表的黃毓民,親自盤問梁振英,質疑梁振英的口供未有提及有議員叫口號。梁振英說,案件性質是襲擊,議員有否叫口號與襲擊情況無關。他又指出,梁振英在口供紙上有兩個錯處,包括寫錯字和頁數總數,質疑有人為梁振英準備口供。梁振英表示,口供由他口述,警方準備筆錄後,再交給他簽名,對兩個錯處表示抱歉。黃毓民質問梁振英,為何在口供上寫了不知甚麼人擲文件和玻璃杯,但在庭上作供時就說,不知是哪位議員投擲,梁振英說,兩者無矛盾,又說,「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

審訊期間秩序大致良好,但兩度休庭時,雙方再就座位等問題爭執,要由庭警及保安分隔調停。而在梁振英作供時兩派人士站起來,分別做出支持及反對的手勢,裁判官重申法庭審訊不容騷擾。案件下午繼續審訊。

另外,在法院外,數十名熱血公民成員帶同旗幟到東區裁判法院外。穿著「齊心」、「撑」等字樣上衣,支持梁振英的團體亦有到場。大批警員架起鐵馬戒備,分開兩批人士。期間部分熱血公民成員站在進入法院的通道。警方要求他們不要阻礙行人路,有成員與警方理論,認為有權使用行人路。(法新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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