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預謀 有組織分裂國家」

港府取締民族黨
26/0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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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前(24)日正式刊憲,以公開鼓吹「香港獨立」、嚴重違反香港《基本法》等理由,行使《社團條例》第八條賦予之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違者可處監禁三年。這是香港回歸祖國21 年以來,首次引用相關條例取締特定政黨。「香港民族黨」創辦人、召集人陳浩天前晚接受網絡電台訪問時表示,現時他甚麼都不可以說,無論有關「香港民族黨」或保安局,為謹慎起見需等待律師意見才能回應。

香港政府正式取締「香港民族黨」,有示威人士到政府總部抗議。 (美聯社圖片)

昨日「香港民族黨」官方網站已經停止運作,但社交平台仍未受影響。香港電台引述消息指,警方已經要求關閉民族黨社交網站專頁,但強調不會以反黑方式取締「香港民族黨」。

成立於2016年3月28日的「香港民族黨」,由曾參與「雨傘運動」的陳浩天創辦,口號是「民族自強、香港獨立」。陳浩天曾投入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但被褫奪參選資格,同年8月5日在添馬公園發起「捍衛民主、香港獨立」集會,號稱香港首個以「獨立」為主題的集會。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曾點名陳浩天,已經觸犯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是有預謀、有組織分裂國家。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暫時未做回應,稱要等待律師意見。 (美聯社圖片)

《社團條例》第八條 多針對黑社會

香港警方於今年7月引用《社團條例》第八條,以「維護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等理由,建議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李家超前日正式執行後,成為香港自1997年以來首次引用該條例,而在1997年以前,該條例一般是針對黑社會組織所使用。

香港電台昨日引述消息人士報道,現時有關「香港民族黨」事宜會交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處理,若前線警員發現有關「香港民族黨」情況,會先觀察、蒐證,在交予「O記」調查,不會以反黑社會方式處理。

黃之鋒:嚴陣以待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並未針對遭取締一事正式回應,但另一本土派政黨「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則指,政府對何謂「危害國家安全」定義含糊,取締與否無標準可言,他認為當局會以逐一擊破方式處理,強調「香港眾志」會嚴陣以待。

消息公布後,昨日有示威人士到政府總部集結,抗議做法侵害民眾言論自由、結社自由。

李家超:言論自由非絕對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前日會見傳媒時表示,經過充分考慮助理社團主任意見及「香港民族黨」申述後,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秩序、保護他人權利及自由需要而行使命令。他表示已將保安局禁止其運作的理由全文提供予「香港民族黨」的律師,不打算公開有關詳細理據。他指出,「香港民族黨」可在30天內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惟上訴期間保安局局長的禁令保持有效。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出,「香港民族黨」一直採取實際行動推行「港獨」。 (互聯網圖片)

李家超指出,「香港民族黨」成立兩年以來,一直採取實際行動宣揚「港獨」,並曾公開表示會以一切有效方法爭取「獨立」,包括武裝革命。雖然至今未有使用暴力,但由於該社團多次表明要用盡一切方式抗爭,故不能相信有關言論只是口號。李家超強調,市民雖享有言論自由,但不是絕對,會受法例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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