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參與市政諮詢委員會工作人士

明起可自薦或被推薦
02/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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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可自薦或被推薦
明起可自薦或被推薦

市政署將於明年1月1日設立,民署表示,為了廣納具備條件,且有意成為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以服務社會的各界人才,特區政府歡迎符合條件的人士以自薦或接受他人推薦的方式向行政長官提供履歷資料,提交資料的期限由明日(3日)至11月1日。

民署發出新聞稿指,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將由行政長官從具備公民品德、市政範疇的社區與基層服務經驗或足夠的專業及服務能力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委任。為了廣納具備條件且有意通過市政諮詢委員會發揮所長、服務社會的各界人才,特區政府歡迎符合條件的人士以自薦或接受他人推薦的方式向行政長官提供履歷資料。

必須提交的資料包括標準格式的履歷表,列明自己的工作、與市政署工作有關的服務及專業經驗等。有意者可由明日早上9時至11月1日下午6時透過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的專頁(www.gov.mo/cc-cv)下載標準格式的履歷表、填報資料及上載遞交文件。亦可在上述期間的辦公時間內於民政總署各服務中心及服務站索取和遞交標準格式的履歷表及附件資料。如有疑問可致電28337676查詢。

(編輯:麥敏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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