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近九億可免囚

范冰冰逃稅案大結局
04/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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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逃稅案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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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逃稅案大結局

內地著名女星范冰冰今年5月開始捲入「陰陽合同」及逃稅風波,事件在昨日終於有結論,新華社援引稅務部門稱,將案件事實查清,范冰冰確實有逃稅情況,追繳稅款及罰款總額達八億8,394.6萬元,若范冰冰能如期繳清費用,將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范冰冰昨日在其新浪微博發表道歉信,指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羞愧、內疚,將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及罰款。

據新華社報道,這筆高額罰單由追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三部分組成,包括范冰冰及其企業應繳而未繳的稅款2.55億元,產生的滯納金0.33億元,處罰5.96億元,共需補繳八億8,394.6萬元。5.96億元的罰款具體是對范冰冰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四倍罰款計2.4億元,對其利用工作室帳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三倍罰款計2.39億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一倍罰款計94.6萬元等。

報道引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1條的規定指,由於范冰冰屬於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只需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在規定期限內繳清費用,可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不過范冰冰的經紀人則涉嫌故意銷毀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阻撓稅務機關依法調查,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地方稅務負責人被問責

范冰冰偷逃稅亦引發官方究責。報道指出,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省稅務局對前無錫市地方稅務局、前無錫市地方稅務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稅務機關的有關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規進行問責。外界相信,這可能牽出瀆職,甚至受賄等案件。

國家稅務總局同時向整個影視行業喊話,對在今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糾並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對個別拒不糾正的依法嚴肅處理。

電影《大轟炸》引爆陰陽合同

事件源於今年5月24日前中央電視台主播崔永元在網絡爆料,指范冰冰的劇組涉嫌使用「陰陽合同」逃稅。事件引發喧然大波,中國稅務單位事後介入調查,范冰冰也自此從公眾視線中消失。今次公布的調查結果指出,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中,將3,000萬元片酬當中1,000萬元報稅,餘下2,000萬就以分拆合同的方式逃稅。

爆料人:前央視主播崔永

「盡全力克服困難籌措資金」

因事件神隱四個多月的范冰冰昨日中午12時06分在新浪微博發出致歉信,指最近一段時間,她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煎熬,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羞愧、內疚。范冰冰稱接受稅務機構作出的處罰決定,將「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微信公號「長安劍」:為富不仁或許能暗地猖獗一時,但見光必死。當局依法處理范冰冰偷逃稅款,不僅是針對她一個人,而是針對背後的亂象。

《法制日報》:依法嚴查剛剛開始,日後飽受輿論詬病的影視行業暴利,將成為「明日黃花」。

央視:某些明星靠「刷臉」混成特殊人物,試圖以臉蛋、以知名度解決一切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

《新京報》:范冰冰及其關聯主體手上的「天價罰單」,對於所有明星,無疑都是一堂很好的法治課。

范冰冰昨日中午在新浪微博承認逃稅,並發出致歉信。(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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