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港氣爆食肆擅改燃氣爐具

民署:最嚴重處以吊銷牌照
05/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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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最嚴重處以吊銷牌照

內港一食肆日前(10月30日)懷疑石油氣洩漏導致爆炸,民署管委會副主席羅志堅日前受訪稱,相關食肆准照只允許使用電爐煮食,但有人擅自更改爐具轉為使用燃氣,根據法例,該食店最嚴重處罰會吊銷牌照。

羅志堅上周六(3日)出席活動受訪稱,食店擅自更改爐具的情況並不普遍,民署會聯同消防局會定期巡查食肆,檢查存放燃氣數量、設施等有否違反消防條例。

羅志堅受訪表示,該食店最嚴重可被處罰吊銷牌照。 (袁金秀攝)

他又稱,自2011年國際中心有食肆發生氣爆後,政府各部門均花了大量人力,對食肆的消防安全進行定期檢查,每間食肆每年至少巡查一次。

羅志堅坦言,就算政府做再多工作,亦比不上業界提升自身對設備維護及氣體監測等意識重要。

內港比厘喇馬忌士街一間海鮮食店上月30日清晨發生氣體爆炸,事件中造成四名男女店主及店員受傷,消防局提供的資料顯示,發生爆炸食店申請營運的文件上,「聲明場所及廚房內所有設備及爐具全部均使用電力」。民政總署其後亦證實該店未經申請更改使用燃氣爐具,表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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