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離岸業務法律制度》全票通過

已有10間離岸公司申請結業
18/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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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細則性討論及表決《廢止離岸業務法律制度》法案,並獲得全票表決通過。法案建議取消本澳離岸公司的稅務優惠,2021年起不得再從事離岸業務。議員李靜儀和高天賜在表決聲明中關注若有離岸公司結業,其員工就業以及勞動權益如何保障,當局有何具體協助措施。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回應指出,當局繼續推動有關工作,希望相關公司認識到,澳門的營商環境可以為其提供競爭力。

勞工局副局長陳元童表示,勞工局與貿促局持續出訪相關離岸公司,截至本月14日為止,共出訪72間離岸公司,其中10間已經向貿促局申請取消離岸公司服務準照。另外62間中的3間雖在運作中,但也有計劃結束離岸公司業務。上述13間公司大約涉及30名本地員工,其中4位需要勞工局做出轉介就業。當局7日內會開展首次配對工作,4位員工皆為女性,年齡介乎39至60歲,皆為從事會計及文職,其中1人已經重新就業,其餘3人已經跟進中。

他續稱,還有283間離岸公司計劃最遲明年第一季完成所有問卷調查,與貿促局建立機制,會針對企業與員工會開展專門講座以及收集資訊。另外,當局亦設有員工查詢熱線,截至14日共接到29宗查詢,內容包括相關公司繼續營運情況、公司外僱額過渡、員工培訓課程,本月12日收到一宗關於員工解僱賠償投訴。

(編輯: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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