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堂負責人被控加重違令

被採取強制措施
02/0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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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堂被發現多次進行違規工程,文化局報警追究。檢察院表示,接獲警方移交的刑事檢舉,指本澳一間被評為紀念物並依法受到文化遺產相關法規保護的廟宇,在行政當局之前多次發出工程禁制令的情況下,違令施工並導致有關文物受損。基於相關行為涉嫌違反保護文化遺產方面的刑罰規定,檢察院依法展開刑事偵查,追究相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初步偵查顯示,涉案廟宇負責人涉嫌觸犯多項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第96條第3款規定的「加重違令罪」,最高可處兩年徒刑或240日罰金,從而確保文物保護政策和措施的有效實施。

經對嫌犯初步訊問,因應案件的嚴重性及實際情況,尤其考慮嫌犯身為文物管理者,但仍漠視自身責任,甚至一再違反文物保護措施的惡劣情節,為防止嫌犯逃走和繼續破壞文物的危險,經承辦檢察官提請,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嫌犯採取身份資料及居所書錄、定期報到及提供澳門幣五萬元擔保金的強制措施。

(編輯:麥敏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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