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綺華:不是所有文物也可建酒店

須由旅遊局和文化局決定
03/0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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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由旅遊局和文化局決定

有關修訂酒店業務法,在文物中建設酒店的建議。旅遊局局長文綺華表示,不是所有獲評定的文物也可建設酒店,局方是希望創設條件,讓個別適合的文物建設精品酒店。她稱,如有投資者想在文物中建設酒店,除了要滿足一系列硬件和配套要求外,亦須經過旅遊局和文化局溝通及批核後才可作出決定,呼籲大家不用擔心。如在酒店經營過程中文物受到損毀,旅遊局和文化局亦會採取行動。

至於經濟型場所可設置共用房,並以床位形式出租的建議。文綺華表示,局方在研究世界其他地方的酒店業務環境後,希望創設條件引入新類型住宿業務澳門,例如現時流行的膠囊酒店。

另外,港珠澳大橋開通後,據去年11月至12月的數據,平均每月有15%增幅。文綺華預測今年新春人數會升幅8至9%。她稱,黃金周開始後,治安警每天會把人流數據交給旅遊局整理,翌日便會發放訊息。

(編輯:麥敏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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