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完成審議的士法案

車廂將強制安裝錄影設備
12/0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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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後,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左)及秘書崔世平向一眾傳媒作總結。)

(法案建議車廂內將強制安裝錄影及錄音設備。)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日(12日)完成《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法案的細則性審議工作。目前委員會已完成撰寫及簽署相關的意見書,稍後將遞交大會審議表決。

會議後,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及秘書崔世平向一眾傳媒作總結,表示政府於月初已向委員會提交新工作文本,並介紹修改內容,主要接納委員會多方面意見的更改。例如最終文本中建議持有一個或多個准照者,不得單獨或合共持有超過300個執照,同時建議,持有人如單獨或合共移轉持有准照的公司的資本超過35%情況下,將會註銷准照。黃顯輝引述政府稱,目前市場上約有1600個的士牌照,認為該上限規定能有效防止的士行業出壟斷情況。

文本中亦參考現行的士規章訓令,如的士司機曾因故意實施侵犯生命罪(殺人罪)、侵犯身體完整性罪、侵犯人身自由罪、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搶劫罪或勒索罪而被司法裁決判刑,則不能獲發的士駕駛員證,其中已把文本原有恐怖主義犯罪、毒品罪行剔除。同時為維護本法律的法益,交通局的監察人員及治安警警務人員成為本法律所定行政違法行為的受侵害對象,視為行政當局,即使其非在執行職務亦然,有關人員不得就該行政違法行為提起行政處罰程序或編制控訴書。

文本中建議於的士車廂內強制性設置錄影及錄音設備,但會上仍有個別委員持反對意見。至於法律待生效期,將由60日延長至90日,黃顯輝解釋是期望業界及市民有較多時間了解。

另外,會上暫未有詳細討論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法案,將計劃於明日(13日)下午再議,期望可完成撰寫意見書等工作。

(編輯:孫渝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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