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消防文職人員醉駕

局方嚴正提醒絕不姑息
06/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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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警鐘長鳴》欄目公布,一名由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調派到消防局工作的休班行政技術助理員(文職人員),於本月2日凌晨約3時30分,在西望洋馬路發生交通意外,該人員未能通過酒精測試,觸犯一項「醉酒駕駛罪」。被法院判處徒刑3個月,以澳門幣27,000元正罰金代替,並禁止駕駛1年6個月。

消防局指揮部輔助室表示,已指示各部門主管,必須嚴正提醒轄下所有人員關注及正視此類問題,局方對於違法違紀的行為,絕不姑息。

(編輯: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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