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豐大廈地鋪租客拒修爛渠

水湧兩層樓 隨時爆火災
18/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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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環街威豐大廈一樓、二樓14戶居民,過去半個月經歷「水浸腳眼」的狼狽景況,整個樓層走廊水汪汪一片,當中兩住戶情況非常嚴峻,由排污渠湧出的污水,注滿浴缸及洗手盆,地板如小水池,電錶跳掣,浸濕電線隨時釀成火災!兩住戶無奈暫時遷出;原來,一切源於地鋪租客不配合修理淤塞大廈公渠,偏偏根據現行法例,租客要是拒絕合作,不管私人及公家,全都「吹佢唔脹」!

民眾建澳聯盟大廈事務諮詢委員會,決定提前今日到場協助小業主斡旋。資料顯示,至2014年,全澳仍有2,913宗樓宇漏水個案未被處理,更重要的是,除非政府對《都市建築總章程》修法,由法官頒令業主維修,否則苦主連「門」都沒得進。

下環街威豐大廈樓齡30年,半月前出現非常嚴重的大廈危機。(林少洪攝)

下環街威豐大廈樓高五層,樓齡剛好30年,同樓齡大廈在下環比比皆是,只是威豐大廈提早面對樓宇滲水問題,記者昨日穿著白色平底鞋到達上址,投訴的小業主李小姐見狀,連忙找來兩個膠袋叫記者把腳套進裡面,解釋:「就咁入去,對鞋一陣唔使要啦!」

樓梯變潺潺小溪

果然,記者與李小姐剛上了幾級樓梯,便聽到「啪嗒啪嗒」的水聲,污水一路沿著梯階向下流,儼如潺潺小溪。上到一樓走廊,情況更是惡劣,由於污水積聚長達半個月,傳出陣陣異味,一樓住戶在走廊用木條搭起「獨木橋」,避免沾濕雙腳。

同樣情況亦出現在二樓走廊,兩層樓同位置的上下兩個單位,更是水浸重災區。所以出現這嚴重情況,源於大廈地鋪遊戲機中心的排污渠出現淤塞,導致污水只能向上層倒灌,一樓及二樓首先遭殃成為「澤國」,但由於遊戲中心負責人一直未同意小業主入鋪內通渠,惟箇中原因,小業主亦未被告知。

事情要從上月27日說起,住在一樓的李小姐,當日早上6時許起床,一步踏入廁所,發現污水不斷從出水口湧出,她心想「大件事」,即時從五樓逐戶拍門,告知情況,小業主了解情況後,即時通知通渠師傅,經過一番檢查,發現一樓單位渠道沒有淤塞,相信問題癥結出在大廈地鋪的遊戲機中心。李小姐於是開始了與遊戲機中心長達半個多月的艱苦交涉。

李小姐同日向遊戲中心解釋,稱店內有渠位淤塞,導致污水倒權湧向上層,又指根據通渠師傅意見,只須半日時間維修便成事,職員回應自己沒權決定,需要通知負責人,惟未能與負責人取得聯繫。

一樓的污水渠不斷流出由地鋪湧上來的污水。(林少洪攝)

住戶門口的土地公亦難抵擋漫延的污水。(林少洪攝)

整個走廊水汪汪一片,陣陣臭味中人欲嘔。(林少洪攝)

半日通渠亦不通融

李小姐轉而通知地鋪業主,希望由業主出面與遊戲機中心負責人聯繫,但仍遭到遊戲機中心職員無理拒絕。翌日,李小姐致電由房屋局統籌的「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對方建議她與地鋪協商,才能解決問題。直到上月30日,污水已經由單位內湧出走廊,情況愈發嚴重。

無計可施下,李小姐本月2日向消防局求助,消防員到場後,指污水由走廊沿著電線滴下,有潛在危險,於是協助李小姐通知工務局人員,工務局人員聯同消防員到遊戲機中心,指維修不會影響經營,但同樣得到職員「要通知負責人」的回覆。

苦主李小姐家中浴缸被污水注滿。(林少洪攝)

居民出入要走「獨木橋」,否則必定濕腳。(林少洪攝)

有家不得歸

由於單位內情況益發惡劣,廁所內的洗手盆、浴缸都注滿污水,電線被浸濕,李小姐只得暫時搬出,到親戚家寄居,說到傷心處,李小姐忍不住紅了眼睛,說:「有家不能歸,真係好淒涼。」

直到上周四(12日),李小姐終於接到遊戲中心負責人來電,稱會直接與通渠師傅聯繫,先了解有關情況,然後再給她答覆,李小姐以為事件終於出現曙光,惟直至昨日,負責人都未有出現。

質疑地鋪租客有意回避

二樓的黃先生替朋友打理單位,上月29日鄰居告知他地鋪塞渠,他以為不太嚴重,沒有多作理會,直至本月2日,他回到單位查看,發現屋內積水有近五厘米深,不知污水從何處湧出,而屋內電錶亦自動跳掣,始知事件嚴重。他又指,事件發生至今已有半個多月,樓上樓下合力想辦法,希望解決事件,但地鋪租客不願意配合。

黃先生指,事發後已即時聯絡地鋪業主,業主同意維修,但地鋪租客(即遊戲機中心)卻一直迴避問題。小業主曾多次致電話地鋪租客解釋事件,對方指會直接向通渠師傅了解情況,但一直未有回應是否同意維修,令只須花半日時間就能解決的事件,拖延半個月仍未能得到處理。昨日,遊戲機中心職員指負責人出差,黃先生再次致電,對方乾脆關機。他稱,生意人出差,「有咩可能會關電話」,質疑對方有意迴避。

爆渠不處理危機重重 民建聯今日提前助小業主

民眾建澳聯盟大廈事務諮詢委員會主任袁漢均,當日獲求助亦有到場了解情況,袁漢均稱,是次個案是民建聯接觸個案中算是嚴重的一宗。他指出,由於本澳法例規定,即使業主同意維修,亦要得到租客同意,才能入到店內通渠,因此,當務之急是要與地鋪負責人取得聯繫,獲對方同意才能進行維修工程,否則只能依循現行法例,「會有排煩,住戶唔使喺度住」。

不過,一旦取得地鋪同意後,小業主只須向工務局提取大廈圖則,疏通沙井,便可解決滲漏水問題。他又表示,大廈現時滲漏水問題嚴重,若問題得不到解決,不排除會爆渠,擔心會造成電線短路,引發火災,現時大廈仍有住戶居住,一發生意外,後果不可預測。他指出,公渠是大廈公共部分,有責任共同維護,希望地鋪負責人儘早回應小業主的要求。而在截稿前,李小姐昨晚通知記者,工務局、民政總署及房屋局提早於今日(原計劃20日)到場協助小業主,她希望事件能早日得到解決。

遊戲機中心同樣受滲漏水影響,惟租客偏偏不理。(林少洪攝)

外判專家檢測滲漏水 加快揪出歸責源頭

議員施家倫表示,有關業主可聯絡由多個政府部門聯合組成的「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進行現場檢測,惟由於本澳不少樓宇都有滲漏水問題,處理中心隨時需要半年至一年時間,才可以安排人員到場處理。

施家倫認為,當局在未有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相關法例前,可考慮外判樓宇滲漏水檢測服務予其他專業機構,為業主提供具公信力證明,找出滲漏水問題的歸責方,讓其他受影響業主考慮是否透過司法機關處理。

對於現時不少滲漏水個案都會出現「入屋難」問題,施家倫認為,政府未來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時,需要研究如何解決有關問題,例如法官可命令業主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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