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寶暉花園管委會私下出租電單車位

業主:佢哋好無耻、無法無天
11/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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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暉海景花園的部分停車場車位業主不滿大廈管委會及物業管理公司額外出租電單車及私家車位。(陳宇東攝)

停車場內電單車可隨處停泊。(陳宇東攝)

通告自25日一出便引來大批業主在大廈大堂排隊爭相購買車卡。(業主提供)

位於黑沙環馬場菜園路寶暉海景花園有部分停車場車位業主,不滿大廈管委會及物業管理公司,在沒有知會業主情況下,私自出租電單車及私家車位。

車位業主梁小姐表示,今年2月25日起大廈管委會聯同管理公司在大廈大堂、電梯均貼出通告,只要是該大廈的業主便能夠以每月250元至300元在大廈停車場內租得一個電單車位,且能任意停泊。但直到2月27日相約媒體到大廈做訪問時,大堂及電梯的所有通告,已經被管委會移除。她質疑若合情合法為何管委會成員會如此害怕,匆忙移除證據。

梁小姐續指,此通告一出便引來大批業主爭相購買車卡。現時停車場有262位車位的業主,而寶暉大廈共有760幾戶住戶,若每一戶都可申請她擔心會造成安全隱患。

另一位業主蔡先生稱,管委會於去年12月28日在停車場不同位置安裝了約10支鐵柱,目的是為劃分出供電單車停泊區域,結果有業主因而發生交通事故。他又稱,事故發生後他曾聯絡大廈管理員,但其只稱若阻礙進出業主可自行拆除。同時,蔡先生亦嘗試聯絡管委會但不成功,在此情況下業主們只好自行拆除鐵柱,但其後卻遭到管委會報警,一班業主對此做法相當無奈及憤慨。

其後,我們透過電話聯繫到業委會主席余先生,他不斷否認曾出租任何車位,並稱只是提供租車者申請而已。另外,管委會辦事處亦門戶緊閉。於3月11日,余主席電話終於接通,其稱若本報要報導該事件要如實報道,否則將會控告本報。

對於寶暉海景花園停車場事件,大律師趙崇明認為,其涉及出租地方且有收益,做法上應要經小業主大會通過較為委當。他建議若堅決反對的話應召開正式的業主大會,向管委會提出交涉。同時,若要證實管委會有否「犯法」,除非其劃分的電單車位、車輛涉及阻塞通道,這樣便屬違反防火安全規章,又或者停車場加建而違反建築方面條例。若出現以上兩種情況,政府便可介入處理。

本報亦就寶暉大廈該問題諮詢過工務局,得到回應是建議向其他相關機構查詢;而房屋局則至截稿前都沒有任何回覆。

(編輯:賴蘇武 李倩瀅)

出租車位通告。(業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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