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男生日逼女友留下過夜

禁錮八小時 上網睇電視
24/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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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錮八小時 上網睇電視

一名青年以為自己「生日大晒」!與拍拖一年的17歲女友外出晚飯慶祝他的生日後,懷疑不滿女友拒絕陪他在家中過夜,一怒下將女友毆打、恐嚇和禁錮,並收起女友手機令她與外界失聯,兩人良夜相處八小時,看電視及上網,少女趁野蠻男友清早上班後,趁機逃走及報警求助。司警接手調查拘捕涉案男子,控以「禁錮」、「傷人」及「恐嚇」等罪名,移交檢察院處理。今年生日,這名因一時不智做出錯事青年,注定收到一份不快樂的「生日禮物」。

因女友有事不能陪自己過生日,保安男將其禁錮在家陪看電視、上網等達八小時。(設計圖片)

司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透露,被捕青年姓謝,20多歲,本澳居民,報稱地盤保安員;女事主17歲,本澳居民,為一名夜校學生。

案情指,謝某與拍拖一年的女事主過去一直相安無事。本月21日晚上10時,兩人一同外出用晚餐慶祝謝某生日,晚飯後返回謝某位於新馬路的住所聊天。到了翌日(22日) 凌晨零時,女事主收到來電後聲稱有事要離開,謝某隨即變臉不悅及拒准離去,堅持要女友留下陪他過夜,但女友沒有答應,未幾雙方發生爭吵,初則口角,繼而動武。

謝某以自己生日為由, 直指女友不解人意,更對女友大打出手,除毆打其頭部、手腳及捏頸外,又恐嚇女友會傷害其家人。女事主最後被逼留下陪同「野蠻男友」戶度過一個「難忘生日」,期間她更被男友沒收手機,與外界失聯。

次日早上8時,女事主趁謝某離家上班後,立即逃走並到治安警察局報案,事件中她頭和頸部受到輕傷。由於涉及禁錮、傷人等刑事情節,治安警將案件轉介司警調查。

司警調查後同日聯絡到涉案謝某,並將其拘捕,他承認犯案。經了解,女事主被禁錮八小時期間,沒有報稱被迫發生性行為,只是陪同男友看電視、上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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