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批准逮捕前總統李明博
22/0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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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聯社今(22)日報道,韓國法院批准逮捕前總統李明博。韓國檢方19日以涉嫌受賄、瀆職、挪用公款、逃稅等近20項罪名,提請法院批准逮捕李明博。

現年77歲的李明博涉嫌收受110億韓圓(約澳門幣8,221萬元)的巨額賄賂和秘密籌集339億韓圓(約澳門幣2.53億元)資金並進行洗錢。檢方指,李明博用哥哥當人頭開公司作假帳洗錢,用這筆資金作為參選國會議員、首爾市長和總統的經費,還用來賄賂媒體等各界影響力人士。另外,李明博在2008到2013年總統任內,侵佔青瓦台和國情院特別經費,並收受三星集團賄款,妻子也被懷疑收取名貴的愛馬仕包和現金等回扣。

檢方表示,已經掌握足夠多的壓倒性證據。惟李明博14日到案時,只承認收受情報機構提供的1.07億韓圓(約澳門幣80萬元)賄賂,而對於檢方的其他指控基本予以否認。

李明博2008年至2013年任韓國第17任總統職位,他也成為繼全鬥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韓國憲政史上第四位被提請批捕的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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