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促嚴懲過職過界工作

今發起簽名行動 冀修法加重罰則
09/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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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轄下多個行業工會的代表昨日舉行記者會介紹簽名行動,並建議當局嚴懲「過界」或「過職」工作。 (袁金秀攝)

2017年7月發生的一宗奪命車禍,涉案司機被揭發是一名持「藍卡」的送貨員外僱「過職」司機。(互聯網圖片)

李靜儀

梁孫旭

上月1日一宗致命交通意外,一名22 歲女大學生死亡,揭發有司機懷疑「過職」工作,令社會高度關注,加上「過職」、「過界」司機若非涉及人命意外,一般均以行政違法處理,令坊間質疑當局的處理手法。工聯及轄下多個行業工會今(9日)起一連兩周在本澳各區發起簽名行動,收集市民簽名及意見,冀推動政府重視非法工作問題,並修法加重罰則,遏止非法工作。

根據勞工事務局早前公布數字顯示,當局於2017年處罰非法從事司機工作共154人次,處罰金額共逾126萬元,並有四名僱主被處罰。又根據治安警察局去年資料顯示,2017年共查獲涉及駕駛車輛之非法工作共73宗,其中沒有工作許可的有三宗,有工作許可但不遵守許可中之規定有70宗(「過職」司機51宗、「過界」司機19宗)。

罰則輕難收阻嚇力

鑑於「過職」、「過界」司機情況嚴重,多個行業工會的代表和工聯議員昨(8日)舉行記者會介紹相關行動。立法議員李靜儀(上圖)表示,本澳對於非法工作的罰則過輕、阻嚇力不足,變相令一些違法者肆無忌憚。

根據勞工局2017年工作報告,全年因違反《聘用外地僱員法》或《禁止非法工作規章》而被處罰的僱主/聘用實體為507人次,涉及金額547萬5,000元,平均每僱主或聘用實體罰金為10,799元,相對於非法聘用及提供工作所獲得的豐厚利潤,處罰金額顯得微不足道。

建議累犯取消外勞配額

李靜儀指出,根據《聘用外地僱員法》規定,倘若外僱「過界」或「過職」工作,除可行政罰款外,亦可以全部或部分廢止僱主的聘用許可,以及剝奪其申請新聘用許可的權利,但現時個案多是罰幾千元。她建議,未來修法時應訂定最低罰金,並列明累犯處以取消外勞配額等的處罰,加強當局懲處違法僱主的法律手段,相信更具阻嚇力。

議員梁孫旭(上圖)表示, 非法工作不僅存在於交通行業,建築業黑工問題亦同樣嚴重,就連酒店、飲食業甚至博彩業都有投訴,但現行法律處罰很輕,建議盡快修法加重罰則,加重違法成本,如取消或不批出違法僱主的外僱額等;並加強恆常巡查執法,增加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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