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無定期檢討機制

民署:虐殺動物情況不算嚴重
24/05/2016
10687
收藏
分享
民署:虐殺動物情況不算嚴重
民署:虐殺動物情況不算嚴重
民署:虐殺動物情況不算嚴重
民署:虐殺動物情況不算嚴重
民署:虐殺動物情況不算嚴重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上午繼續審議《動物保護法》最新法案文本,邀請關注團體列席反映意見。一常會主席關翠杏稱,團體在會上就虐待動物的刑期過輕、23公斤以上狗隻須戴口罩等議題提出意見,列席政府代表的回應指,文本需考慮其他群體的意見,今次決定已是平衡後的結果。她又稱,按照政府代表的回應,除了在技術操作上作微調,大方向仍依原來文本執行。

另外,法案文本未有設置檢討機制,即在一定年期後,對法案作出檢討。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回應指,原因是本澳虐殺動物的情況不算嚴重,但稱當局會按照法律實際執行情況,不停作出檢討。一常會主席關翠杏則稱,委員會在編製法案的意見書時,會加入定期檢討的建議。

她續稱,待政府提交最後文本,最快可在6月下旬在立法會大會審議。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