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至少20宗巴士盜竊案

兩內地偷渡漢被羈押
15/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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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內地偷渡漢被羈押

兩名內地男子涉嫌觸犯多項巴士扒竊行被司警拘捕,檢察院表示,因應兩名嫌犯以偷渡方式入境作案且有多次於公共交通工具涉嫌盜竊的作案記錄,為防止嫌犯逃離澳門、繼續犯罪以及擾亂社會公共安寧和秩序的危險,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兩名嫌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資料顯示,兩人較早前亦曾因涉及多項盜竊行為被調查並被遣返原居地,其後兩人再以偷渡方式前來澳門作案;偵查措施顯示,於今年1月至4月期間,兩名嫌犯曾在本澳涉嫌觸犯不少於20宗巴士盜竊案件。

依照《刑法典》規定,在巴士或者公共運輸交通工具進行扒竊可構成「加重盜竊罪」,相關罪行可判處最高五年徒刑;倘被盜物品價值超逾15萬澳門幣的相當巨額或具有法律列明的特別重要價值,或行為人攜帶武器作案,則相關刑罰最高可判處至10年徒刑。

(編輯:麥敏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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