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海帆獲權與葡簽署移交逃犯協定
14/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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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海帆獲權與葡簽署移交逃犯協定
陳海帆獲權與葡簽署移交逃犯協定

行政長官發布行政命令,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移交逃犯協定》。該行政命令自公布日起生效。

(編輯:林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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