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交通系統法繼續簡化條文

三常會冀盡快完成審議配合輕軌通車
31/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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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會冀盡快完成審議配合輕軌通車
三常會冀盡快完成審議配合輕軌通車

(黃顯輝指出,政府接納委員會意見,繼續精簡《輕軌交通系統法》條文。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日繼續審議《輕軌交通系統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政府日前向委員會提交第二份工作文本,當中吸納了委員會大部分意見,法案條文由66條減少至42條,包括刪去一些涉及刑事的條文,以及監察人員可行使公權力的條文。

黃顯輝指出,法案最初文本中有關刑事責任的條文被刪除後,可以援引《刑法典》中提及列車及鐵路的條文,而無需重新立法。另外,雖然監察人員可行使公權力的條文被刪去,但仍具有維持輕軌安全及秩序的權力,屆時監察人員是否有權要求乘客等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黃顯輝表示,委員會建議政府參考其他一些法律,例如規範進入娛樂場條件的法律。政府代表稱會繼續研究完善條文。

輕軌氹仔段預料可在今年內通車,本法案的審議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黃顯輝表示,委員會經過與政府進行了三輪充分的討論,立法會顧問將與政府顧問繼續作技術分析,希望可以盡快草擬意見書,並送交大會進行表決。

(編輯:林思穎)

(輕軌氹仔段預料年內通車,黃顯輝冀盡快完成法案審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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