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討論《分層大廈管理法》
02/06/2016
11226
收藏
分享
二常會討論《分層大廈管理法》
二常會討論《分層大廈管理法》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分析及討論《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總結會議內容,指分層建築物若要進行更新工程,必須取得超過三分之二業權人的同意,但若更新工程會對分層建築某一所有人本身的物或是共有物構成損害,均不可進行工程。陳澤武舉例,如大廈要安裝煙囪,但煙囪的氣體或煙霧只要對其中一個單位有影響,即使取得三分之二業權人的同意,也不允許進行。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