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與民署聯合巡查

揭度假村食肆用走私食材
09/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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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度假村食肆用走私食材

海關與民政總署聯合巡查發現,氹仔有大型度假村內美食廣場的食肆,懷疑使用走私食材;連同行動中另外六間食肆及菜檔,共檢獲未經撿疫進口蔬果506公斤、肉類2.2公斤,全數交民署處理。

海關日前聯同民署展開聯合巡查行動,檢獲大批未經檢疫進口的蔬果及肉類。(澳門海關圖片)

海關與民政總署表示,早前接報有水客從內地將未經檢疫食品帶進本澳,然後分發到本澳不同地區,當中涉及七間食肆及菜檔,包括一間位於氹仔一大型度假村內美食廣場的食肆。

兩部門經監視後採取稽查行動,撿獲未經檢疫進口的蔬果506公斤、肉類2.2公斤,全數交民政總署處理。

民政總署根據《食品安全法》對七名涉嫌個案違法人士作出起訴,如其行為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最高600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僅構成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50,000 元至600,000 元罰款(澳門幣,下同),海關亦將引用《對外貿易法》起訴其中一名店鋪負責人,若罪成最高可被判100,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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