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居小業主嘆無助無奈

遊行遞信中聯辦求中央關注
12/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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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一居發展商接連敗訴的情況下,購買了海一居樓花的眾多業主,賠償方案沒有收到,樓亦沒有收到,還不敢停供樓款,「氣頂」之餘,早前不但趁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前往香港出席活動時赴港尋求協助,昨日逾千人在風雨中再度發起大遊行,從東方明珠保利達集團辦公室出發,最終步行到中聯辦遞信後結束,亦有部分遊行人士意猶未盡,復在何賢公園內逗留示威。

海一居業主聯合會會長高銘博表示,今次嚴格按照警方批准的遊行路線行進,強調是和平理性表達訴求。

他又指,海一居事件發展至今將近半年,小業主向多方求助,但回應進展甚微,希望中央政府可以關注事件。高銘博稱,目前很多小業主仍然在向銀行供款,他形容是在「供空氣」,但亦都不敢斷供。

海一居所在土地因為25年臨時批租期滿,被特區政府宣告批給失效。發展商保利達洋行曾向中級法院提出「保全程序」,希望延長海一居土地批給及利用期,以及要求中止行政長官批示的效力,但兩度均被駁回。

據中級法院指出,海一居地皮批給宣告失效是屬於過期失效,只取決於時間的流逝,而非取決於權利人有否過錯;行政長官的批示亦沒有任何積極內容,不屬於可被中止的行政行為,有關批示亦不會對保利達洋行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因保利達洋行一旦司法上訴勝訴,仍可通過賠償彌補損失。對此,高銘博認為,發展商接連敗訴之下,政府當局應該制定官司輸贏的預案,以保障小業主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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