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親信干政」案

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29/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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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最高法院撤銷朴槿惠「親信干政」案早前裁決。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最高法院今(29)日對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作出宣判,撤銷二審的判決,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新審理。最高法院認為「親信干政」案一審二審存在程序問題,指嫌犯各項嫌疑等應分別進行審理、宣判,因此作出發回重審決定。

此前,在一審判決中,朴槿惠被判監禁24年及罰款180億韓圜(約1.2億澳門幣)。隨後檢方提出上訴,要求加重判罰。在二審判決中,朴槿惠的刑期增至25年,以及罰款200億韓圜(約1.33億澳門幣)。

除了「親信干政」案,朴槿惠還涉及另外2宗訴訟,分別為干涉選舉案(監禁2年)和國情院受賄案(監禁5年),其中干涉選舉案已經結案,國情院受賄案仍在上訴階段。

至於「親信干政」案的另一核心人物崔順實,最高法院亦對其案件發回重審。崔順實在去年的二審判決中獲刑20年。

另外,最高法院亦撤銷三星太子李在鎔賄賂案早前的判決,增加更多指控,發還重審。法官指,李在鎔贈予崔順實的三匹馬價值34億韓圜(約澳門幣2,268萬元),可以被視為賄賂,向崔順實家族經營的體育基金會捐贈16億韓圜(約澳門幣1,067萬元)和為其女兒提供馬術訓練都是賄賂的一部分。報道指李在鎔或將面臨再次入獄的可能。

(編輯:梁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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