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案

港海事處助理處長判囚16個月
21/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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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海事處助理處長判囚16個月
港海事處助理處長判囚16個月

釀成39人死亡的2012年國慶南丫海難慘劇,58歲現已停職的香港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因在當時指示下屬不執行有關救生衣數目的條例,早前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判刑時指,海難傷亡不在判刑考慮當中,但被告蓄意不依新例,有非常嚴重的潛在後果,並影響公眾對海事處的信心,故判被告即時入獄16個月。

控罪指他在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擔任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期間,吩咐下屬不用依2007年開始實施的新例驗船,即本地客船上需有100%成人救生衣及5%兒童救生衣數目。法官早前裁決時指,被告雖然沒貪污或不誠實意圖,但救生衣的作用是提升乘客遇上海上事故時的生存機會,被告的不當行為有一定嚴重性,需要負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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