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防疫法》立會全票通過

獸醫懷疑動物染疫病需即時申報
30/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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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懷疑動物染疫病需即時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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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懷疑動物染疫病需即時申報

市政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表示,看見動物有異常帶到診所求醫,是「自主責任」,亦是《動保法》的規定,所有寵物店及主人都必需遵守。(阮漢賢攝)

有議員指目前沒有《獸醫法》規管,質疑當中操作,市政署衛生監督廳動物檢疫監管處代處長蔡淑儀指,目前有效掌握市面上廿多間的動物診所,以及相應數目的獸醫,操作上問題不大。(阮漢賢攝)

立法會今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一般性審議並表決《動物防疫法》,議案獲全票通過。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講解法案指出,法案符合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對獸醫公共衛生管理體系建設的基本要求,規範了飼主對動物必須履行提供必要治療的義務,並賦予特區政府對動物疫病採取預防及執行的權力。

法案提到獸醫在知悉或懷疑動物染上疫病時,需於24小時內申報,議員陳亦立詢問指目前沒有《獸醫法》進行規管,質疑當中操作,市政署衛生監督廳動物檢疫監管處代處長蔡淑儀指,市政署目前有效掌握市面上廿多間的動物診所,以及相應數目的獸醫,操作上問題不大,未來亦會盡快修法,發牌確立獸醫身份。

議員鄭安庭指寵物店或寵物主人要主動帶動物看獸醫,疫症才能被揭發,質疑當中成效,市政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表示,看見動物有異常帶到診所求醫,是「自主責任」,亦是《動保法》的規定,所有寵物店及主人都必需遵守。

法案指動物染上傳染病時或會將其宰殺,多位議員詢問當中會否有任何折衷方案,蔡淑儀表示,怎樣處理動物會考慮傳染病特性,過去試過有染病犬隻入境,都會先隔離觀察,確診後才會做進一步措施,當中亦有康復被人領養的例子,她強調宰殺只是終極手段。

(編輯:梁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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