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盛惠1蚊商戶唔收即罰1千

菜、肉、魚等可獲豁免
06/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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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肉、魚等可獲豁免
菜、肉、魚等可獲豁免

中區社區服務諮委員會今日下午舉行平常會議,環保局代表講解《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的詳情及宣傳工作,商戶沒有收費的話將每個膠袋罰款1,000元,如蔬菜、魚類、肉類、蛋等物品,購買後必需包裝的話,用作包裹的膠袋便不用收費。

會後中區社諮會副召集人徐達明以及委員羅萍會見傳媒。徐達明引述環保局代表指,膠袋收費今個月18日正式生效,市民如到超市購物,一般情況下一個膠袋要收取1元費用,但部分沒有包裝的物品,例如蔬菜、魚類、肉類、蛋等物品,購買後必需包裝的話,用作包裹的膠袋便不用收費。另外,醫生處方藥物及中醫藥物、機場購買的酒類等物品,因物品的特殊需要,亦不會收取膠袋費。

有委員問及會否出現濫收膠袋費的情況,徐達明指,目前有稽查隊進行巡查,但環保局認為收取1元已比以前為多,不認為有商戶會收取2元或以上的價格。如環保局要求商戶提供相關資料但不合作,便會向商戶罰款10,000元,單純沒有收費的話則每個膠袋罰款1,000元。

有委員詢問膠袋收費的1元最終歸由誰管理,環保局代表指是由商戶自己保留,但當局希望商戶將款項用於公益事業及減塑措施,或購入可降解膠袋使用。

(編輯:梁雄業)

中區社諮會副召集人徐達明(右)以及委員羅萍會見傳媒。(梁雄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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