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中央惠澳措施

解決本澳發展瓶頸
15/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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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本澳發展瓶頸
解決本澳發展瓶頸

中央政府再度推出15項惠及港澳的政策措施,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置業、就業和居住,加強大灣區內人流、物流、資金流等方面便捷流通,支持專業界別在大灣區發展。本澳可在自身發展同時,充分利用好相關政策優勢,解決過往發展瓶頸,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以及加快「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建設。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後,中央政府再度推出一系列惠及澳門的政策措施,包括惠及全澳居民的政策和扶持專業界別的政策措施。

其中,惠及全體居民的政策有六項,包括便利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城市購房,支持港澳居民在內地便捷使用移動電子支付,保障在粵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子女同等享受教育,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為持有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外國人前往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提供停留、居留便利。

扶持專業界別的政策措施方面,將進一步放寬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的限制,擴大資格互認範圍,擴大港澳專業資格人士執業優惠政策實施範圍,中央支持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河套地區)建設,對進境動物源性生物材料實行通關便利,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港澳的限制,給予保險監管優待政策,支持港澳保險公估機構在內地發展以及支持港澳債券市場發展。

其中,不少市民首先將焦點聚集在便利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房上。全因措施豁免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城市購房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學習或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及社保條件,可能緩解地小人多澳門的土地資源短缺以及市民安居、養老和多元發展問題,同時為有意前往大灣區發展的年輕人置業安居提供便利條件,變相拓寬了本澳青年的發展空間和機會。

事實上,其他系列政策也有助消除港澳居民與大灣區九市居民的差異化,為居民異地養老、提高教育質素、發展智慧城市、推動科技創新、培育新興產業以及促進大灣區民間互動和人才互通創造條件,為澳門與大灣區城市融合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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