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贊成修法監管迷你倉

擬設專屬部門及發牌制度
07/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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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設專屬部門及發牌制度

香港一幢工業大廈的迷你倉上月發生四級大火造成两死十傷,全城悲痛之餘亦引起各界對工廈消防的關注。本澳北區有大量工廈,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麥興業昨日在社諮會平常會議上表示,希望當局檢討本澳工廈消防措施及相關政策。他指出,本澳人口稠密、空間狹窄,倘若工廈發生火災,有更高可能性會蔓延至住宅區。他又舉例稱,去年五月份,本澳曾發生倉庫涉及不當儲存危險品導致爆炸起火。麥興業建議,政府應定期巡查所有工業及其消防設施和疏散系統,完善監管儲存危險易燃品的制度,並應在未來檢討《防火安全規章》以消除工廈消防隱患。

消防局局長梁毓森昨日表示,希望能設立專屬部門及發牌制度,監管本澳工廈迷你倉。

消防局局長梁毓森昨日出席行政會發布會後稱,經當局主動巡查,暫發現全澳有12間迷你倉,基本是位於工業大廈,相關大廈具備消防系統,並達到基本安全條件。梁毓森又指,本澳暫時未有專門針對迷你倉的規範,若未來有機會修例,當局會積極提出意見,希望能設立專屬部門負責相關的監管和發出准照,但暫時未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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