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金管局簽署貨幣互換協議

促進澳門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
06/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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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澳門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
促進澳門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

陳守信 金管局主席

易綱 人行行長

澳門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再邁出一步,中國人民銀行與澳門金融管理局昨(5)日簽署《貨幣互換協議》(下稱《協議》)。《協議》經國務院批准,雙方在現有的合作基礎上再新增一項貨幣管理合作機制。

透過是次《協議》,可以維護內地與澳門的金融穩定,支持經濟和金融發展,有利於澳門發展人民幣業務,及支持中國與葡語國家的金融服務平台運作。

人行行長易綱與澳門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昨日在北京共同簽署《協議》,有效期為三年,經雙方同意可續期及更新。

互換額度300億人幣或350億澳門元

根據《協議》,互換機制屬備用性,只有當本地金融市場出現人民幣流動性短缺的情況下,始由澳門金管局啟動相關安排。互換交易最高累計額度為300 億人民幣,或350 億澳門元。

雙方協議在一定的條件下,如期間、匯率及額度規模上,可換取雙方的貨幣。目的是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以及推動雙邊貿易發展。

為了配合《協議》,金管局推出一系列的工作,首先是為外匯儲備建立人民幣資產組合,並通過掉期合約對沖有關外匯風險,從而確保整體風險敞口處於合理水平。

其次是啟動與本地銀行的人民幣─澳門元的兌換交易及掉期合約交易,從而建立本地貨幣市場的人民幣流動性管理設施。

為未來發展舖路

澳門經濟學會會長劉本立認為,《協議》為一個備用機制,而人民幣現時在澳門市場的需求亦愈來愈大,因此《協議》有助於補充人民幣的缺口,對人民幣的調節供需是有好處。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教授呂隨啟指出,《協議》簽定將加強內地與澳門金融合作往來,提高兩地金融市場一體化。

有市場人士指出,澳門正積極研究是否發展離岸人民幣的證券交易所,是次進一步加強澳門元與人民幣互換的機制,促進在澳門市場的離岸人民幣業務的穩健發展,可以說是為未來的發展舖路。

劉本立則認為,有關當局對設立人民幣計價證券交易所仍處於研究階段,亦要視乎很多方面的條件和因素,相信當局會有慎重及詳細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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