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廣深兩市緊急立法

政府可徵用私人場所等物資抗疫
11/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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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爆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續,廣東是除湖北外疫情最嚴重的地區之一,截至今(11)日下午2時半,廣州確診病例375宗,深圳317宗。廣深兩地市人大通過緊急立法,授權市、區政府可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徵用私人場所、交通工具、設備等物資。這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首次,也是2007年《物權法》後,首次政府被授權有緊急權力徵用私人財產。

據《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中第4條顯示,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在必要時依法向單位或者個人臨時徵用疫情防控所需的房屋、場地、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要求相關企業組織相應的疫情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生產、供給。臨時徵用房屋、場地、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向被徵用的單位或者個人發出應急處置徵用令並做好登記造冊工作,並依法予以補償,能返還的,應當及時返還。

另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中第6條顯示,市、區疫情防控指揮機構在必要時可以依法向轄區內單位或者個人徵用疫情防控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要求相關企業組織相應的疫情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生產、供給。市、區疫情防控指揮機構應當向被徵用的單位或者個人發出應急徵用憑證,並依法予以歸還或者補償。市、區疫情防控指揮機構應當加大統籌力度,優先滿足一線醫護人員和救治病人對疫情防控物資的需要。(編輯:麥敏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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