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機場抵澳的外僱倘曾到內地

須在澳進行14天醫學觀察
17/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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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在澳進行14天醫學觀察

本澳外僱自本月20日起要入境澳門須在珠海接受隔離。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進一步表示,倘有關僱員之後再次離澳返回內地,便需重新執行一次上述措施後,才可再次入境澳門。

對於一些特別情況,例如是外僱乘坐飛機抵澳,若這些人士幾日前曾到內地、甚至到過湖北省,由於他們不能被安排到珠海指定地點作醫學觀察,因此,他們飛抵澳門後須遵守澳門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本澳指定地點進行醫學觀察14天,如最終其健康無出現狀況並獲解除醫學觀察,之後便可在澳門工作或生活。(編輯:吳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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