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融和計劃調整申請方式

去年度曾獲批家庭不需再提申請
03/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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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度曾獲批家庭不需再提申請

特區政府關注及致力紓緩貧困家庭和三類弱勢家庭的生活壓力,本年度社會工作局繼續推行「社會融和計劃」,第一期於本月2日至20日期間接受申請。因應防疫需要,盡量減少人群聚集帶來的感染風險,凡已獲批發放2019年度第二期「社會融和計劃」津貼之家庭,以及現正收取社工局定期援助的三類弱勢家庭,不需再次提出申請。

對於沒有收取定期援助和新申請的三類弱勢家庭,可於本月2日至20日期間,前往社工局轄下社會工作中心辦理申請手續。申請表可於上述地點索取,或於www.ias.gov.mo下載。申請時需帶同申請表、申請人及家團成員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以及澳門幣銀行存摺副本等文件。社工局經過審核後,將於5月份向合資格家庭發放津貼。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82971607聯絡周小姐。

本計劃對象為正接受定期經濟援助、或收入不高於最低維生指數一定倍數之三類弱勢家庭(單親、殘疾及長期病患者家庭)。本計劃(第一期)收益家庭收入上限及發放金額根據家庭成員人數而遞增,由一人家庭的收入上限7,830澳門元、發放金額2,650澳門元,至最多八人或以上家庭的收入上限29,390澳門元、發放金額10,100澳門元。

社工局表示,已獲批2019年度計劃的家庭,以及正收取定期援助的三類家庭,不需再次申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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